东平县人民法院银山人民法庭获评“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先进集体” 有效化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2-18 14:07   40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本报2月17日讯(通讯员 刘华卿 王瑞勇)近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鲁高法〔2022〕4号通报,决定授予东平县人民法院银山人民法庭“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银山人民法庭位于东平县西部,是距离县城最远的一处基层人民法庭,占地面积4751平方米,建筑面积1430平方米,现有员额法官2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2人,年均结案400余件。近年来,银山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总体思路,以执法办案为主业,以环资审判改革试点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基石,采取诉调对接、巡回审判、案后回访等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有效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三个面向”

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优质司法服务

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法庭设有诉讼服务站,“一站式”办理立案登记、保全、鉴定、诉讼费结算、信访接待等事务,实现了当事人诉讼事项“一次办好”。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电子送达平台使用,积极推广语音、短信、微信等送达方式,有效缓解“送达难”。同时,该庭立足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保障基层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服务,开展巡回审判,实现案件就地审理、就地调处的“一站式”服务。大力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办法治讲座,解答法律咨询,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近年来,该庭开展巡回审判、上门立案、法治宣传等服务活动50余次。

强化诉源治理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

银山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力推进诉源治理。为充分发挥诉讼与人民调解优势互补的作用,该庭坚持“平台共建、资源共享、纠纷共调”的方针,主动延伸职能,积极建立诉调对接指导中心,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实现了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无缝隙诉调对接,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有效搭建与基层群众、基层单位的沟通平台,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协助开展工作,该庭在辖区各村(社区)聘请了202名司法联络员,统一颁发聘书,充分担当起“群众诉求的收集员、舆情预警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司法确认的引导员、法院工作的协助员、法官队伍的监督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的“七员”角色。近年来,该庭年均诉前委派调解案件近300件,调解成功100余件,切实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深化司法改革

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

东平县人民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后,将银山人民法庭作为试验田,改革打造成了全市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改革推进中,该庭科学谋划、大胆实践,积极创新审判模式,实行案件归口集中审理,打破业务壁垒对裁判视野的限制,汇聚审判力量,增强专业化水平。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多元共治体系,加强与公安、检察、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司法+行政”工作模式初步形成。积极探索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在腊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河岸边等建立了多个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引导当事人采取异地补植树木、增殖流放、劳务代偿等方式进行修复,实现环资审判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主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黄河河务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在黄河岸边设立了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实现“把案件庭审组织到黄河、把生态修复落实到黄河、把司法宣传实施到黄河”,积极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